勤上股份募資未按計劃投資,監管機構責令改正
摘要:11月21日晚間,勤上股份披露公告稱,因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按計劃投資等問題,廣東證監局責令公司改正。
11月21日晚間,勤上股份披露公告稱,因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按計劃投資等問題,廣東證監局責令公司改正。
公告顯示,勤上股份、公司董事長陳永洪、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馬銳于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的規定,廣東證監局對勤上股份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勤上股份存在多項問題,包括公司治理運作不規范、子公司的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定期報告對部分事項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以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按計劃投資。
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按計劃投資方面,2016年11月,勤上股份實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募集配套資金17.71億元,扣除支付現金對價及中介機構費用后的余額為12.71億元,計劃全部用于投資廣州龍文重點城市新增網點建設項目、小班化輔導建設項目、在線教育平臺及O2O建設項目和教學研發培訓體系建設項目。
經查,勤上股份未按《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披露的投資計劃對上述4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投資,截至現場檢查結束日,項目募集資金12.71億元長期閑置,主要用于定期存款或結構性存款。公司在2018年半年報和《2018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披露之前,均未在歷次報告和專項報告中披露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進度和投資計劃存在較大差異的情況并解釋具體原因。相關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第十一條的規定。
根據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勤上股份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陳永洪、馬銳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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