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LED企業IPO過會,科創板上市審核規則修訂值得關注
摘要:12月16日,科創板上市委2020年第121次、122次審議會議在今日召開,共審核4家企業。其中,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益昌”)首發獲通過。截止目前,2020年上市委共審核211家科創板IPO企業,207家獲通過,2家被否,2家取消審議,通過率為98.10%。
文章轉載自:廣東LED
12月16日,科創板上市委2020年第121次、122次審議會議在今日召開,共審核4家企業。其中,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益昌”)首發獲通過。
截止目前,2020年上市委共審核211家科創板IPO企業,207家獲通過,2家被否,2家取消審議,通過率為98.10%。
新益昌IPO過會成功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寶安區,這也就意味著,新益昌成為繼崧盛股份、愛克萊特之后,深圳寶安區第三家LED上市企業。
資料顯示,新益昌成立于2006年6月28日,公司主要從事LED、電容器、半導體、鋰電池等行業智能制造裝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客戶實現智能制造提供先進、穩定的裝備及解決方案。
在LED領域,其客戶包括國星光電、東山精密、兆馳股份、三安光電、華天科技、鴻利智匯、瑞豐光電、雷曼光電、廈門信達、晶臺股份等,并與國際知名廠商SAMSUNG、億光電子等保持良好合作;在電容器領域,其客戶涵蓋了艾華集團、江海股份等公司;在終端應用領域,其產品在消費電子、節能照明及顯示、新能源電池等產品的生產中廣泛應用。
2017年至2019年,新益昌實現營收分別為5.05億元、6.99億元和6.55億元,營收主要來自智能制造裝備類產品,同期該類產品的銷售額分別為4.78億元、6.86億元和6.32億元,對應的凈利潤分別為0.51億元、1.02億元和0.88億元。毛利率方面,三年間,其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8.18%、32.22%及36.82%,呈上升趨勢。
此外,三年間其前五大客戶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3.44%、34.47%和33.82%,相對較為穩定。不過據觀察發現,其前五大客戶的主營業務卻比較分散,涵蓋了LED封裝、電容器、光電半導體器件、電子器件、LED顯示屏、機電設備等廠商。
2020年1-9月,新益昌實現營業收入48,569.37萬元,凈利潤6,756.81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金額為65,529.95萬元,凈利潤8,775.40萬元。2020年度,新益昌營業收入預計為65,000萬元至67,000萬元,較去年同期下降0.81%至上漲2.24%。新益昌凈利潤預計為9,500萬元至10,000萬元,較去年同期上漲8.26%至13.95%。
據悉,新益昌本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2,553.36萬股,不低于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公司本次擬募集資金投資額55,198.73萬元,主要用于新益昌智能裝備新建項目、新益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對于未來發展規劃,新益昌表示,公司將結合自身的發展階段,順應市場發展趨勢,適時調整發展方向與定位,在 LED 及半導體封裝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鏈的更多環節打破國際壟斷,實現進口替代,逐步從智能制造裝備開發商轉向面向全球市場的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智能制造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
萊爾科技IPO成功過會
11月13日,據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2020年第103次審議會議結果顯示,廣東萊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爾科技”)科創板IPO成功過會。
據了解,萊爾科技專注于功能性涂布膠膜材料及下游應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主營的功能性涂布膠膜屬于復合薄膜材料,其作為電子元器件關鍵材料之一、工藝制程良率關鍵材料之一、消費電子重要的模組及終端保護材料等廣泛應用于如消費電子產品、汽車電子、LED 照明、鋰電池、半導體產品等領域。
同時,其功能性涂布膠膜及其應用產品的客戶或終端客戶主要有三星、日本住友、富士康、新金寶、緯創、海信、捷普等知名電子產品廠商,以及三雄極光等LED照明領域的知名廠商。
資料顯示,在業績方面,2017年-2019年,“萊爾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66億元、3.86億元和3.81億元,相應凈利潤分別為0.47億元、0.56億元和0.61億元,毛利率分別為37.21%、34.31%、35.83%,其營收呈波動上升趨勢,凈利潤呈小幅穩步上漲。在研發方面,2017年-2019年萊爾科技研發費用均在0.2億元左右浮動,研發費用率分別為5.39%、5.23%、5.14%,研發投入較為穩定,研發費用率略高于行業平均值。
萊爾科技本次擬向社會公開發行普通股3714萬股,募集資金到位后將投入新材料與電子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項目、晶圓制程保護膜產業化建設項目、高速信號傳輸線(4K/8K/32G)產業化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資總額約為5.54億元。
新材料與電子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項目總投資3.8億元。其中,工程費用2213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568萬元,硬件設備購置費8408萬元,硬件設備安裝及運輸費用455萬元,預備費5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4933萬元。
晶圓制程保護膜產業化建設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98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0萬元,硬件設備購置費3024萬元,硬件設備運輸及安裝費150萬元,預備費145萬元,鋪底流動資金674萬元。
高速信號傳輸線(4K/8K/32G)產業化建設項目總投資68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88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8萬元,硬件設備購置費4514萬元,硬件設備運輸及安裝費226萬元,預備費169萬元,鋪底流動資金993萬元。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總投資5566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84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0萬元,研發設備購置費2541萬元,研發費用2000萬元,預備費161萬元。
明微電子12月18日上市
明微電子(688699.SH)發布公告,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7436.8萬股,無限售流通股為1691.43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為22.74%。本次發行價格為38.43元/股,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7436.8萬股,因此本次發行后公司預計市值為28.58億元。
此前,明微電子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披露其2020年業績,預計2020年實現營業收入4.7億元—4.9億元,同比增加1.53%至5.85%;預計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200萬元—9000萬元,同比增加1.59%至11.5%;預計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區間為7500萬元—8200萬元,同比增加2.7%至12.28%。
對于今年業績增長情況,明微電子表示,主要原因為下半年集成電路逐步回暖,加之自封帶來的成本規模效應顯現,公司產品銷量較好帶動營業收入以及凈利潤的增加。
據悉,明微電子本次發行股份擬募資4.62億元,投向智能高端顯示驅動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集成電路封裝項目、研發創新中心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科創板的誘惑
作為國家層面推動科技創新的直接產物,科創板自帶巨量資金和聚光效應,其中企業的估值和融資規模,非其他市場可比。
“錢”景好之外,還有一重誘惑,那就是門檻低。與主板上市須層層闖關不同,科創板實行注冊制,上市審核權由證監會下放到交易所,門檻大大降低,可預測性大大提高。
同時,在業績/財務的硬指標上,科創板的要求也低于主板市場。比如,預計市值不低于15億的,可以不考慮盈虧;預計市值不低于40億,甚至可以不考慮營收。
科創板上市審核規則首次修改
12月4日,上交所官網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審核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自2019年3月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以下簡稱“前規則”)以來,科創板上市審核規則的首次修改。上交所表示,上交所貫徹落實新證券法要求,持續推進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改革,取得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的重要進展。
《審核規則》本次修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落實新《證券法》規定。
將審核內容與意見表述為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進行審核,并出具相應的審議或審核意見;明確審核時限為自受理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之日起,交易所審核和中國證監會注冊的時間總計不超過三個月;完善審核時限需要扣除事項的相關規定,將暫緩審議、處理會后事項、要求進行專項核查,并要求發行人補充、修改申請文件等情形的時間增補為扣除事項;明確發行人應當將信息披露文件刊登在上交所網站,并按照規定在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網站刊登。
二、與新修訂、新發布的其他規則銜接。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將原審核規則中限制資格措施調整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根據《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申報和推薦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就科創板定位相關條款同步進行修訂;根據《關于修改<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決定》,明確科創板財報有效期可延長3個月,即最長為9個月。
三、其他修改。
主要包括文檔格式除了符合上交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強調證券服務機構要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和投資者保護機制;明確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對上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審核問詢的回復相關內容可以豁免披露;對上市委暫緩審議的情形、時間及次數作出明確規定。
《上市委管理辦法》修訂主要是以下六個點:
一、落實新《證券法》相關要求,將上市委審議內容明確為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進行審議;縮短召開上市委審議會議的提前公告時限等。
二、擴充上市委審議內容,增加科創板上市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并上市和重組上市等業務中涉及上市委審議工作的相關配套內容。
三、調整上市委人數上限,將上市委人數增加至不超過60人,不設下限。
四、增加暫停會議和暫緩審議機制,規定審議會議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導致會議無法繼續召開的,可以暫停會議。待暫停事由消除后及時安排上市委審議會議;審議會議過程中,發現發行人存在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者信息披露方面的重大事項有待進一步核實,無法形成審議意見的,經會議合議,上市委可以對該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暫緩審議,暫緩審議時間不超過二個月。
五、明確兼職委員買賣股票的相關監管要求,規定受聘期間兼職委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所審議、復審發行人的股票,不得買入或者受讓股票,但因上市公司送轉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新增持有股票的除外。上述主體新增或者賣出股票應當在交易完成后二個工作日內向上交所備案。
六、其他修改,包括細化取消審議會議機制、增加上市委委員涉嫌違法違規等接受調查期間的履職事宜等。
來源:廣東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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