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上市遭處罰 LED公司屢陷信批“泥沼”
摘要:近期,多家LED相關上市公司被曝出信息披露違規。珈偉股份、南大光電、佛山照明、三安光電、勤上光電等企業紛紛中招。多家LED上市公司因信批失實遭到證監會的處罰。
2012年10月9日,因未對2012年一季度銷售收入及凈利潤出現大幅下滑且對全年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等事項作出如實說明,珈偉股份(SZ.300317)及其保薦機構國泰君安、簽字保代等相關責任主體被證監會點名追責。
2013年1月4日,南大光電(SZ.300346)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SZ.000541)公告稱在3月6日收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信披違法違規的相關當事人,包括公司本身及時任董事長鐘信才在內的6名高管做出了行政處罰。
近期,多家LED相關上市公司被曝出信息披露違規。珈偉股份、南大光電、佛山照明、三安光電、勤上光電等企業紛紛中招。多家LED上市公司因信批失實遭到證監會的處罰。
整個LED行業一片嘩然,市場對此反映強烈,相關企業股價受此影響大幅走低,連累整個LED板塊表現不佳。
有券商研究員表示,最近曝出LED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問題,也存在很多原因,有些是因為企業自身對信息披露的規則不夠了解,不懂什么是必須要披露的,對關聯交易等問題認識不清;有些就屬于是當初為了沖刺上市,有意為之。
關聯交易成“重災區”
在曝出LED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現的問題中,牽扯到關聯交易未披露的問題成了焦點。佛山照明、勤上光電、三安光電等公司都牽扯其中。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相互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一種商業交易行為。”一位注冊會計師告訴《高工LED》記者,關聯交易由于其普遍存在并具有與一般商業交易不同的特殊性,已經成為證券市場監管工作的一個重點和難點。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極為普遍,據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報統計數據顯示,僅2010年,滬深上市公司中共有991家發生過關聯交易,占總數的48.55%,關聯交易次數達2614次,金額達8328.36億元,關聯交易金額占全部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4.74%。
上述注冊會計師表示,關聯交易并不違法,但是關聯交易必須如實在年報、季報或者臨時公告中披露。
此前勤上光電也陷入了IPO“信批門”的輿論風暴。復牌后股價一度跌至10.14元,相比曝光前13.56元的股價,跌幅超過25%。
據悉,2008年至2011年(即公司IPO上市前三年),勤上光電前五大內銷客戶中,先后出現三家公司與勤上光電或有關聯關系。據招股書披露,品尚光電、芭頓照明2008年至2011年累計與勤上光電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額為7859.6萬元,占這三年勤上光電營業收入總額22.03億元的。
此后勤上光電發布公告稱,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勤上光電與品尚光電存在關聯關系,于2010年和2011年發生的交易應認定為關聯交易。但另外表示,與晶湛節能、芭頓照明及品尚光電之間的交易與其所承接的工程、項目規模是相吻合的,有據可查,均為真實的交易;相關交易價格公允,且與市場價格一致,不存在虛構銷售、造假上市等情形。
“公司此前的信批確實不到位,此前并不知道此事會涉及關聯交易,對關聯交易的理解不足,但粉飾業績、造假上市對于我們來說,沒有必要、也沒有動機。”勤上光電董事長李旭亮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勤上光電董秘韋莉透露,目前公司的自查材料已經上報給了廣東證監局,等待監管部門最后定案。
而佛山照明遭到證監會懲罰的原因則是佛山照明在2010至2011年兩年間未能依法或如實、及時披露諸多事項。
佛山照明未依法或如實、及時披露的諸多事項,分別為2010年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為其關聯公司提供的4000萬元銀行貸款擔保,公司當年與9家關聯公司多達近8000萬元的關聯交易,公司與關聯方共同投資、增資及向關聯方收購股權;2011年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關聯方借款2500萬元,公司當年與9家關聯公司多達8300余萬元的關聯交易等。
目前,多位維權投資者已向廣州中院提交了訴訟材料,該院已確認受理,這意味著投資者集體對佛山照明的訴訟索賠大幕正式拉開。
上述券商研究員認為,很多企業在上市前,都與風投簽訂了對賭協議,如果不能按時上市,就要賠付股份或者是現金,有可能會導致喪失控股權,這也就讓企業有了隱瞞關聯交易或者造假的動力。企業成功上市帶來的豐厚回報是這些企業不計后果造假的推動力。
“帶病上市”遭處罰
“帶病上市”是LED上市公司的另一個致命傷。南大光電、珈偉股份都是由于在上市過程中未能對業績下滑情況做出如實說明而受到證監會采取監管談話或(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去年5月11日,珈偉股份在深交所上市,發行價格每股11元。隨后于7月14日公布了其上半年大幅變臉的業績預告,引發市場一片嘩然,被譽為新股業績“變臉王”。
從珈偉股份此前披露的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中,2009年、2010年珈偉股份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36.5%和114.7%,對于2012年上半年業績大幅變臉未做任何風險提示。珈偉股份在其招股說明書中表示,未來三年提高持續盈利能力,有望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與利潤年均增長30%以上。
去年8月23日,珈偉股份公布了2012年半年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08億元,同比下降54.63%;實現凈利潤334.91萬元,同比下降94.21%。這一業績在去年上半年新上市公司發布的業績預告中下降幅度最大。其三季報顯示,去年前三季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341.61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92.61%;營業收入為2.79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42.10%;基本每股收益為0.02元,較上年同期下降94.45%。
證監會調查后認為,在珈偉股份發行上市過程中,對于公司存在的2012年第*季度銷售收入及凈利潤出現較大幅度下滑且將對全年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珈偉股份及相關中介機構在向證監會提交的關于珈偉股份會后重大事項的承諾函中未如實說明,亦未在招股過程中做相應的補充公告或說明。為此,證監會對珈偉股份采取了監管談話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而南大光電則在今年1月份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稱公司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南大光電遭警示的原因源自于其上市之后的業績下滑的尷尬處境。南大光電在去年7月26日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中,稱前三季度公司凈利潤預計同比下降約20%。而在8月7日的上市首日風險提示公告中則披露“實現歸屬于發行人股東的凈利潤同比下降27.71%”,并初步估計年前三季度公司凈利潤同比下滑40%左右。
而在實際披露的三季報中,南大光電前三季度累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7577.09萬元,相比2011年同期下滑52.42%。
證監會認為,南大光電與相關中介機構去年7月18日提交的關于公司會后重大事項的承諾函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如實說明,亦未在招股過程中及時地做相應的補充公告。按照相關規定決定對南大光電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提醒加強信息披露質量。
對于業績下滑,上述企業均表示,原因是由于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不佳、LED行業產能過剩、下游需求不足等客觀因素造成,但還是有很多投資者紛紛質疑其“帶病上市”,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較多瑕疵。
據不愿披露姓名的投資商表示,前幾年大批資金進入行業,現在都已經到了退出期,而IPO上市是目前國內風險投資退出的主通道,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企業為了上市而隱瞞一些情況。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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