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拓電子投資體育運營公司推動公司體育場館改造業務的發展
摘要:奧拓電子投資體育運營公司推動公司體育場館改造業務的發展
一、對外投資概述
為推動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奧拓電子”)體育場館改造業務的發展,奧拓電子全資孫公司深圳前海奧拓體育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奧拓體育”)與深圳市熱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熱煉控股”或“標的公司”)股東于近日簽署《增資協議》,奧拓體育以現金出資人民幣300.00萬元參股熱煉控股,其中人民幣6.7720萬元計入熱煉控股注冊資本,其余人民幣293.2280萬元計入熱煉控股資本公積。奧拓體育使用自有資金用于本次投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對外投資審批權限在公司董事長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須提交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王舒揚,男,1989年出生,中國國籍,本次增資前持有熱煉控股99.99%股權;
陳媛,女,1991年出生,中國國籍,本次增資前持有熱煉控股0.01%股權。
以上各方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深圳市熱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5月3日
3、住所:深圳市南山區中心路曦灣華府B14D
4、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5、法定代表人:王舒揚
6、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EH25W00
7、經營范圍:為體育場館提供管理服務;體育用品、健身器材的技術開發與銷售;體育信息咨詢;健身服務;健康養生管理咨詢。
8、由于標的公司為新成立公司,暫時未產生營業收入。
四、增資協議主要內容
1、奧拓體育投資金額:300.00萬元。
2、支付方式:以現金方式支付。
3、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并保證,投資完成后,標的公司董事會成員應不超過 3 人,投資方有權提名并任命 1 人擔任標的公司董事。原股東和標的公司同意并保證,投資完成后,標的公司的財務總監、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的聘任或解聘必須取得投資方的同意或認可。標的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投資方提名。
4、 違約及其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各方應按照本協議及全部附件、附表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若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包括全部附件、附表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各方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本協議的違約金為投資方投資總額的5%。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的權利。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或法律規定的某項權利并不構成對該項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單獨或部分行使本協議或法律規定的某項權利并不妨礙其進一步繼續行使該項權利或其他權利。
5、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投資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通過對標的公司的投資,推動公司體育場館改造業務的發展。本次投資預計對公司2017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責編:樹懶
來源:巨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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