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股份-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特別提示:
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38,258,24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39.26%),其計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28,9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 1%)。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的姓名:傅利泉
2、股東持有股份情況:截至本公告日,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1,138,258,24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39.26%。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
3、減持數量及比例:不超過 28,9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 1%(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4、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5、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期間: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傅利泉先生本次減持股票,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在任意連續 90 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
三、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1、公司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關于股份鎖定的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2)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申報離任 6 個月后的 12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持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 50%。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均履行了所作承諾,本次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
2、公司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未在相關文件中做出最低減持價格的承諾。
3、公司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承諾連續 6 個月內兩人合計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的股份將低于公司股份總數的 5%。
四、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控制股東、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本次減持計劃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傅利泉先生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傅利泉先生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38,258,24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39.26%),其計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28,9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 1%)。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的姓名:傅利泉
2、股東持有股份情況:截至本公告日,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1,138,258,24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39.26%。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
3、減持數量及比例:不超過 28,9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 1%(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4、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5、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期間: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傅利泉先生本次減持股票,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在任意連續 90 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
三、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1、公司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關于股份鎖定的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2)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申報離任 6 個月后的 12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持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 50%。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均履行了所作承諾,本次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
2、公司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未在相關文件中做出最低減持價格的承諾。
3、公司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陳愛玲女士承諾連續 6 個月內兩人合計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的股份將低于公司股份總數的 5%。
四、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控制股東、實際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本次減持計劃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傅利泉先生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傅利泉先生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陜公網安備 610190020004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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