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建光電-聯建光電:關于2017年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進展的公告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開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7年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發布的公告。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及《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0號:員工持股計劃》的有關規定,現將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8月2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9,701,705股,實際支付資金為人民幣185,532,479.77元,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5809%,回購均價為19.1182元/股。
本次回購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公司將在股份回購完畢后,根據員工持股計劃中相關規定完成相關授予工作,在回購股份授予給員工持股計劃之前,回購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和配股、質押、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相關權利。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股份回購工作,并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及《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0號:員工持股計劃》的有關規定,現將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8月2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9,701,705股,實際支付資金為人民幣185,532,479.77元,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5809%,回購均價為19.1182元/股。
本次回購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公司將在股份回購完畢后,根據員工持股計劃中相關規定完成相關授予工作,在回購股份授予給員工持股計劃之前,回購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和配股、質押、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相關權利。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股份回購工作,并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