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LED侵權案“恩怨情仇”背后的行業隱痛
摘要:從1996年到2011年之間,已經發生過將近180起和LED有關的法律訴訟。但起訴方卻多為日亞、飛利浦、首爾半導體這樣的國際知名品牌。這也側面說明,我國LED產業在快速發展階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卻相當匱乏。
恩怨情仇:知識產權侵害,兩次訴訟未果
業界心聲:“不規范”成最大抱怨,侵權成本太低。
一段原主顧之間的恩怨情仇,兩場一撤一勝的訴訟官司,卻埋藏著一個行業的巨大隱痛。
今年7月份,東莞市興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一紙訴訟,將福建國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恒邦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起訴理由為:知識產權侵害。
11月底,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原告獲得勝訴。
在法院下達的“一審判決書”中,國能光電被要求自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銷售興煌電子的被侵權產品,并賠償后者13萬元的經濟損失費用。
這場被業內稱為“LED屏侵權第*案”的官司,迅速將行業湖水攪皺,抄襲、混亂、無序等一系列的名詞再次浮出水面。然而,波瀾不驚下的狂風浪起并非偶然;沉默,總有太多“不能說的秘密”。
對于判決結果,雙方均不滿意。上訴還在繼續,恩怨仍在升級……然而,浮現在我們面前的,卻遠遠只是行業內幕的“冰山一角”。
來由:一場恩怨,兩次訴訟
羅興煌至今還記得2010年8月份的那場歡送晚宴,在興煌科技工作三年多的業務總監吳興(化名)是這場宴會的主角。杯盞之間,吳興數度落淚,聲如雨下地說道:“離開公司后,我絕對不會做對不起興煌、對不起羅總的事情。”
然而,僅僅在吳興走后3個多月,興煌電子專利號為ZL201010178260.X的產品就開始在市場上出現“被盜的痕跡”。國能光電宣傳、生產的一款雙面翻轉LED屏,與羅興煌公司生產的專利產品極其類似。這會是巧合嗎?
在羅興煌那里,答案是否定的。在他看來,正是昔日的業務總監吳興,一并盜走了他的技術和客戶資源,并以一種不正當的手段在新東家國能光電那里進行了“復制”。
事實上,吳興走后確實去了國能光電。另外,據羅興煌所述,吳興還是以合伙人的身份入伙,并持有7個點的股份?!斑@也是他離開的原因。在我這里,他始終是一個打工的?!?
焦點人物吳興的身份頗為特殊。在進入到興煌科技之前,他曾和羅興煌在一個單位共事,并是后者的師傅。羅興煌認為,正是由于這層關系,他們之間本身就存有很深的感情基礎,這讓他從未設防。
“我先一步離開原單位成立了公司,他因一些個人原因最后也離開了。投奔我后,短短的三年不到,我就一路將他由業務銷售、業務經理,提拔成為了業務總監?!?
即使是現在,羅興煌也并不否認,吳興在他公司任職的時候很賣力、也很用心?!八裕曳判陌咽虑榻唤o他做。同時,也放心將客戶資料、核心技術圖紙給他?!?
然而,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終究還是發生了。在“疑似侵權”發生后,羅興煌說自己隱忍了一段時間,但最終還是于去年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由于出差分身乏術,律師起訴時出現了失誤,這場維權最終以撤訴收場。
說法:“忍無可忍”的侵權
之所以讓羅興煌如此“窮追猛打”,時隔一年后再次起訴,起因有如他陳述的那樣:“實在是太氣人了,侵權一直就沒有停止過,反而變本加厲。”
他告訴記者,去年的上訴不僅沒有讓國能光電“醒悟”,反而成為了他們更加“囂張”的理由:國能光電將這一撤訴案對外宣稱是敗訴,并反過來認為興煌科技才是假的。
羅興煌說:“他們一直都在顛倒黑白,并抄襲我們。我們說有28項專利,他們就說有29項;我們說每平方米的耗電量是70瓦,他們就說是68瓦;我們說是第五代,他們就說是第六代。但我們的專利有證書,產品也是一代代做過來的,他們有嗎?”
除此,他認為,一些不負責任的網站和雜志也成為了幫兇。正是很多媒體在未經審核的情況下幫助國能光電宣傳,造成了“魚目混珠”的最終后果。
而被問道對方為何會“針鋒相對”時,羅興煌則認為,是基于被侵權產品——“LED顯示單元的廣告牌三菱柱”的良好市場前景。記者了解到,興煌科技2006年尚未注冊公司時便開始了這款產品的研發,歷時兩年多才拿到最為關鍵的六項“發明專利”。
由于此款產品具有低耗能等特性,可以保證在三四線城市也穩賺不賠,一經面世便反響很好。但羅興煌認為,國能光電其實根本沒有自己的研發部,因而,這家成立于2010年的公司所有的技術和經營手法只能靠“抄襲”。
另據羅興煌推測,很有可能是吳興走后,將自己公司客戶名單一并“泄密”。因為,僅僅在國能光電生產出和自己類似的產品后,不少老客戶都接到了對方的電話。在“低價”的誘惑下,國能光電先后成單11筆,成交額保守估計上千萬元計。
這樣的危害顯而易見。羅興煌激動地說:“一開始我們是沉默的,但是后來卻越來越惡性循環。在LED屏領域,這個技術本來只有我們一家有。但國能光電不斷地進行虛假宣傳,現在很多客戶都分不清楚,反而認為我們是假的。但是,他們真的有證書嗎?我們的都可以查的!”
維權:“漫漫”的取證路
盡管這張獲勝的“一審判決書”只走了短短幾個月,但羅興煌卻告訴記者:“這一路維權太艱難!事實上,我們用了一年的時間,天南海北到處跑,搜集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項規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因此,盡管羅興煌自認為是受害者一方,但卻并不認為自己是法律援助的一方。
他跟記者舉了個例子,“六項發明專利中,有一項是包含于顯示屏內部。做好以后,從整個外觀根本無法看出來,只有拆掉屏才能看出是否侵權。但是,一塊屏以每平方米7000元價格計算,也值幾十萬元,客戶根本不會同意我們拆屏幕的請求。因而,整個舉證之路走得很艱難。”
從去年到今年5月份,羅興煌先后跑了江西、江蘇、福建、安徽等多個省份,去國能光電賣出的11塊LED屏所在地取證,但卻遭遇了來自供應商的強大阻力。
羅興煌說:“走了太多彎路,也讓我對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這塊產生了很多想法。國家一直在倡導我們企業創新,但當我們花了大量財力、物力去做出一個東西,‘被違法’的成本實在是太低太低了!這時,誰又來保護那些真正創新的企業呢?”
升級:未果的“恩怨升級”
盡管一審判決已下,但雙方都不滿意這樣的結果。
羅興煌認為,法院判理的“中止侵權”應包括國能光電已銷售產品的收回,但該項主張卻并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因而,他準備繼續上訴至高級人民法院。
而記者隨后也聯系到國能光電現任業務總監吳生。他表示,不同意法院侵權的說法,將繼續上訴。但對于記者詢問更多細節的要求,對方卻以不便透露為由拒絕。
隨后,記者在網上查到一份疑似國能光電的發帖。該貼聲稱,此次興煌科技的勝訴“有內幕”。一句“為什么會選擇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而不是在東莞市呢?這是國情,你懂的!”透出內涵無限。
發帖人更是聲稱,“興煌的發明專利是無效的,其發明專利早在2006年2月已經被申請了。國能正在積極收集證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專利無效的請求,并對興煌科技提出反起訴。”
羅興煌對于起訴地點疑云的說法再次憤怒:“這完全是他們不懂法!知識產權起訴案的受理單位有限,且必須在侵權地進行。我們選擇佛山,是因為那邊的客戶購買了侵權產品?!倍鴮τ凇盁o效專利”的提法,羅興煌則表示會積極應對,絕不退縮。
記者隨后采訪了華南理工大學專利事務中心何燕玲,她表示:“無效專利并不是沒有可能,但必須由提出人一方提供相關證據。其中,專利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三者之一,都可‘無效’成立。”
而羅興煌則認為,在開庭之前,國能已經跟國家專利局提起“無效專利”請求,沒有成功就說明,他們根本拿不出證據,這只是又一次的惡意誹謗。
窺探:LED行業之隱痛
盡管興煌科技和國能光電的紛爭仍在繼續,但就像前文所述,這絕非冰山一角。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不規范”是從業者最大的抱怨。
勤上光電董事長李旭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興煌科技和國能光電的事情我并不是很清楚。但知識產權方面,我覺得侵權還是很厲害的。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侵權成本實在太低了!幾乎為零,根本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他告訴記者,一個創新企業研發出一個新產品往往要花幾年的時間,從研發、測試到調研需要付出很多努力。但一旦產品好賣,很快就會面臨“被復制”的痛苦。有些小廠簡單抄一下,靠幾個工程師改動部分技術,然后降低價格,拿到全國去賣,市場卻還可以很好。
“這個危害很大的,不僅將創新企業的努力全部抹平,也攪亂了市場。但相當頭疼的是,我們也沒有精力一個個去查,有時候只能聽之任之。所以,還是呼吁相關部門行動起來,加強監督執法!”李旭亮說。
盡管如此,他也告訴記者,作為一個擁有400多項專利的上市公司,現在勤上也在積極行動,對一些侵權事件展開調查并正面應對。
記者了解到,從1996年到2011年之間,已經發生過將近180起和LED有關的法律訴訟。但起訴方卻多為日亞、飛利浦、首爾半導體這樣的國際知名品牌。這也側面說明,我國LED產業在快速發展階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卻相當匱乏。
基于此種背景,如何更好的去保護國內創新企業的發展,為行業“立法”,則顯得更為緊迫和重要。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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